第一篇:工商局2014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工商局2014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结
针对春耕、秋播生产时节,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14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找文章到☆好范文 (http://www./)一
站在手,写作无忧!]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的违法行为。___工商分局在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过程中,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载止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23次,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___工商分局在接到市局关于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的工作按排后,立即召开分局办公会议,针对我局此次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执法检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并积极地开展好检查和宣传工作,同时成立了以赵伟局长为组长,高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场巡查(督查)大队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步骤。
二、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执法检查活动,已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9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截止目前为止,时值春耕生产在即,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___工商分局严格按照2014年中央再发1号文件精神和市局《红盾护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四类商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在此项工作开展中,我局对辖区六个工商所的18个乡镇、办事处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850台次,执法人员2560人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商品生产单位3家,批发经营企业98家,个体及代销网点156个,检查了25个商标38个品牌的肥料3860余吨,抽检肥料185组,送检99组,经法定机构检测为不合格47组;查扣没有标明保质期的农药156瓶;查处了7个品牌稻种外包装上有违法行为,其中4个品牌的包装上未标明审定编号,1个品牌是未审先推,1个品种的审定时间和生产时间不符,另处两个属种子标签与实际不符。截止目前为止,查处违法案件其中查处涉农案件59件,现已结案案件55起,其中种子立案20件,结案20件;肥料立案34件,结案30件,农药立案5件,结案5件;总案值达295.8万元,罚没款16.2万元。通过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不法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件
关于一经营的农药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1
2014年5月31日,当事人以65元/件的价格从滁洲市北关一经营户处购进由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日牌钻心虫一扫光农药7件(每件40瓶),并以2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农药标签标注的防止对象为“对水稻钻心虫,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有特效,对稻飞虱、藓马、稻苞虫、叶蝉效果显著。并且当事人在销售上述产品时也按照该产品说明向农户介绍使用范围。经我局网上查询,该公司生产的钻心虫一扫光农药的农药登记证ls20141475号准许使用的作物为十字花科蔬菜,防止对象为蚜虫。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我局责令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经济处罚3000元。
关于一经营户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与实际不符
及虚假宣传一案的典型案例2
案件来源:
2014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时,发现滁州市一经营户经营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和“特优608”杂交水稻种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同为(苏)农种生许字(2014)第0195号,经我局上网查询,该生产许可证准许生产的品种为“汕优084”,当事人涉嫌销售种子的标签标注不符。
案件经过:
2014年2月6日,当事人以14元/斤的价格购进由六安市丰禾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多收”牌“喜多收一号”杂交水稻种1800斤,以13元/斤的价格购进由该公司生产的“特优608”杂交水稻种3000斤,并以相同的价格销售至___区各乡镇,其共计“喜多收一号”874斤,“特优608”840斤,其销售的上述两种杂交水稻种的标签标注同为(苏)农种
第二篇:县工商局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县工商局____年红盾护农工作总结
____年,××县工商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把监管重点放在农资经营大户、批发户上,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监管,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同时依法查处涉农案件,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提高农资监管执法的震慑力。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
同努力,红盾护农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车辆__台次,执法人员___人次;查扣不合格化肥___吨,查扣冒牌玉米种____公斤,查扣伪劣及虚假表示农药___瓶,查办涉农案件___件,总案值达___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_._万元本文来源:好范文http://www./。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切实提高“红盾护农”执法能力。年初,××县工商局提出了“四个结合”,最大限度节省执法成本,即“红盾护农”工作要与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与节日市场检查相结合,与年检验照相结合,与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为有效推进“红盾护农”工作,××县工商局在机关内部,层层签订《农资市场监管目标责任书》;在外部,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责任状。县局还把“红盾护农”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红盾护农”工作不到位的,不评先、不评优。此外建立督察机制,党组成员分片包所,督促红盾护农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整合执法资源,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县工商局职能科室_个,每个科室分工比较明确,但人员较少,为集中力量查处农资案件,该局规定,凡是涉及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亲自督办。为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该局建立了局所联动、联合办案、联片办案的体制。县局今年还力求实现营业执照、印鉴、牌匾、信誉卡“四个统一”。
三是及早动手,实行滚动抽检,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重点查办大要案。为了有效打击伪劣化肥经营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工商局及早动手,于_月__日、__日进行了第一次抽检。针对有些业户销售中不断补充货源现象,县局又先 ……此处隐藏1940个字……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市场、法制、消保、商广、企业、个体、经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工商局也相应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场股牵头、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红盾护农方案。按照各职能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结合“红盾护农”工作,我市各区、县工商局开展了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结合企业年检,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逐户登记造册,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为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一是制定片区管理人员责任制。管片干部对所管区域内农资经营户负责日常监管,对在“红盾护农”行动中的表现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建立会议制度。辖区工商所每半月召开一次“红盾护农”行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布置阶段工作。每月所里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召开农资市场监管联系会议,组织农资经营者召开法规培训会,组织粮农代表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会议,促进管理人员、经营者、消费者三者互动。三是经营者建立“四制”及“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档”制度,要求所有农资经营者必须建立“四制”,履行义务。农资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认真建立进销台帐,保管好进销货发票,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建立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种子经营户必须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四是评选“示范点”制度。龙马潭区工商局高坝工商所每月对农资经营户进行一次评选,将重质量讲诚信的经营户评为示范户,该经营店为示范店,大力宣传其经营行为,扩大影响,促使其他农资经营者合法经营,今年分别在罗汉、鱼塘、长安、特兴各片评出示范点1家。五是建立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种子经营户对所经营的玉米、水稻、小麦种子,采取留样备查,保管期限一年。龙马潭区工商局共有种子经营户80余户,全部实行了登记造册,按照“四制两查”的要求,建立了登记台帐,对重点品种进行了留样备查。
三、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严历打击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各区、县工商局立足职能,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强农惠农行动,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紧密结合当地的实际和农时特点,在加强农资市场全方位监管的同时,重点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54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9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675户/次,抽检化肥 、种子、农药189个批/次 ,查处各类农
资案件297件, 罚没入库108.58万元;制发《市场预警限期改正通知书》100份。
四、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月行动 ,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力量不足、制度落实欠佳等存在的问题,我局以川工商泸办[2014]2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区、县工商
局于8月18日至9月18日,在全市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月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的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月行动,重点检查经营户有无营业证照、超范围和无证生产经营,建立农资进销台帐,查标签、标识规范不规范,农资广告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此次专项整治月行动中,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95人/次,执法车辆266台/次,检查了农资经营户1864户/次。
在加大整治检查力度的同时,各级工商部门还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和引导农民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不断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纳溪区工商局为切实做好红盾护农工作,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做好“红盾护农”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宣传手册900册和各种印刷品30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公布,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局以川工商泸办(2014)280号文件加以转发,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办法》,建立有关农资监管制度,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五、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农资经营户中,从事化肥的经营户2993户,其中企业1244户;从事种子的经营户2165户,其中企业895户;从事农药的经营户1372户,其中企业1031户。
根据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四川省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资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在工作中注重把集中巡查整治与日常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帮助农资经营户认真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督促经营户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努力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市场巡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在工作中,结合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制度的实施,我局根据农资经营者信誉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好、经营信誉度好的业户实行a类远距离监管,没有投诉举报不检查;对发生过失信记录的经营者实行b类中距离监管,每月实地检查一、二次,通过定期巡查提供行政指导;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群众投诉较多的实行c类近距离监管,加大巡查频率和密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处理。
六、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
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受理农民群众农资投诉67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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